一、来自国务院的惊喜
近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《关于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的指导意见》,决定从2009年1月1日起,在全国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,确保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。(12月21日人民网)
二、空喜一场
昨天办公室的都有晚自习,一向不爱言语的康老师破天荒来到我们办公室,(因为不一个科室,平时很少往来)向我们传达了一个不好的消息:这次声势浩大的长工资行动,只有初中和小学,没有高中,这一下整个办公室都沸腾了:为什么啊,我们高中老师就不是老师啊,我们不是空喜一场吗?
三、对义务教育的关照?
抛却同为教育工作者,不论是在备课量、备课难度,还是工作强度上,高中教师在这方面都远远超过初中、小学教师,国务院的这个《关于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的指导意见》为什么只对初中、小学教师关照?如果一个原因说高中教师可以额外收费,但这些费用有多少能到教师的手中呢?而且《教师法》明确规定,教师工资在原则上不低于公务员工资,现在国务院为什么又把教师三六九等,只谈义务教育而对其他类型的学校教师避而不谈呢。
四、罢课,也是一种选择
对于闹得沸沸扬扬的重庆教师罢课,大家都心知肚明。其他地方教师罢课也早有耳闻。现在教师为了自己的权利团结起来斗争的确有一种方兴未艾的感觉。当然,现在初中、小学教师工资并未得到补贴,我们打“市长热线”,接电话的人表示不太清楚,让问教育局长。当然,我想教育局长也不太清楚,他们也许会让问财政局长。不知道,真的的官员在哪里,教师的权益在哪里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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